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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台外勞人數已突破60萬人,依據「就業服務法」規定,外勞若從事部分行業,雇主應每月繳納安定費至就業安定基金專戶,直到勞資關係終止,雇主廢止聘僱用許可才可取消繳費,因通報延遲,雇主可能多繳錢等狀況,勞動部估計溢繳費用達2000萬,本月起隨帳單會檢附溢繳通知暨核退申請書,退回溢繳費。依據規定,聘僱1名外籍看護工雇主每月要繳交就業定費2000元,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可免繳,家庭幫傭5000元,一般產業外勞2000元,再加附加配額,5%以下每人5000元、5%至10%為7000元、10%以上9000元,勞動力發展署報表顯示,截至7月底就安基金達241億元。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主邱月雲表示,安定費帳單每3個月發放一次,可能在第3個月初勞雇關係就已解除,雇主來不及申請廢止聘僱用許可帳單就已出爐,因此發生溢繳。邱月雲說,以信件通知雇主辦理溢繳就業安定費退還外,本月起還提供溢繳金額扣抵下期就業安定費或申請退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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