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http://goo.gl/URy8ZL

依據調度司法警察條例第2—4條、刑事訴訟法第229—231條、軍事審判法第58—60條,憲兵有司法、軍

台東小額借貸

法警察權,憲兵隊依法可進行偵查犯罪,但未在檢察官指揮及命令下進行,是其疏失一。

台北憲兵隊查辦白色恐怖文件外流,案子還沒移送就讓自陷入違法之虞,關鍵在於憲兵辦案經驗不足和草率,濫用同意搜索權力,才會引發爭議,但是否構成瀆職?有待商榷,有立委認為要以此例修法修掉憲兵司法警察身分,未免因噎廢食。

ONEAD.cmd.push(function () {

公開透明 化解憲兵危機

憲兵違法搜索案》軍方應變走調 逼府院出手滅火

憲兵違法搜索案 保防處長 憲兵隊長 調職



if (typeof (ONEAD) !== "undefined") {

其次,憲兵以購買普洱茶,「釣魚」讓當事人出面,以確認身分及有無買賣文件,這在警察偵查實務中常見,尤其本案須先確認魏手中有無文件,文件又是否涉及國家機密保護法,憲兵在未構陷他人入罪下,釣魚只是偵查手段,並不違法。但錯就在於承辦人應先想辦法從魏手中取得文件,或以買賣等方式,不動聲色,再送到國防部進行機密等級確認,日後再就所掌握證據,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,但承辦人員走捷徑,在徵得當事人同意下,就冒然搜索採證,此為疏失二。刑事訴訟法第131條之1規定,搜索,經受搜索人出於自願性同意者,得不使用搜索票。但執行人員應出示證件,並將其同意之意旨記載於筆錄。此次憲兵在魏簽署同意,放棄權利情況之下,從法理上確實是站得住腳。但承辦人忘記自己是憲兵,是軍人,在非戰時,對象又是一般民眾,且查辦又是白色恐怖時期機密文件,極為敏感,卻又捨棄一般報請檢察官同意後向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的正常程序,此為疏失三。至於外界質疑,魏在脅迫下不得不同意搜索,依目前證據,魏在未到家前已填具同意搜索表格,倘若過程中有違反個人意志或感受被詐欺,魏可隨時主張撤回同意,魏沒有中止搜索,就代表搜索行動是在合法下進行。不諱言,同意搜索在實務上是灰色地帶,也是部分警察路檢盤查慣用技巧,這次出問題,不在於憲兵角色,而是辦案經驗及法治觀念不足。(中國時報)

});

憲兵違法搜索案 保防處長 憲兵隊長 調職



if (typeof (ONEAD) !== "undefined") { 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 ONEAD.cmd.push(function () { ONEAD_slot('div-inread-ad', 'inread'); }); }

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

憲兵違法搜索案》軍方應變走調 逼府院出手滅火

彰化小額借貸

ONEAD_slot('div-mobile-inread', 'mobile-inread');

桃園小額借錢

短 評-追究政治作戰局

}





花蓮小額借錢

嘉義小額借錢


9A2625FCEDA05854
arrow
arrow

    jyt16t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